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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桥隧涵定期检查项目等两个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选取公告

日期:2025-03-17 类型: 公司公告

一、选取人:海南交控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二、选取范围:此次选取面向我司2025年招标代理遴选合作单位。

三、项目概况

根据我司工作安排,需要选取招标代理单位的项目有:

(一)A项目:2025年桥隧涵定期检查项目,项目类型为服务类,项目金额为10684149.46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71210.37元。

(二)B项目:2025年G98海南环岛高速(东线段、崖城段)中央分隔带花木修剪项目,项目类型为工程类,项目金额为1727342.4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15091.40元。

四、申请人报价

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申请人可同时递交2个项目的申请文件,但最多只能中选一个项目的招标代理;若申请人同时中选多个项目,则按最高限价金额从高到低的顺序(A项目B项目),该申请人被推荐为中选项目中最高限价金额高的项目的成交人,不再推荐为其他中选项目的成交人,由排名靠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五、选取办法

(一)本次选取的评审工作由选取人自行组织,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成交人。选取人将组建评审小组,对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申请文件进行报价评审,再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若排名第一的申请人出现多个的情况,则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人:递交申请文件的时间最早者优先。

(二)若申请人数量发生以下情况:

1.仅有一家时:由选取人直接指定其为成交人;

2.多于一家时:选取报价得分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

3.无申请人时:由选取人自行择优确定成交人。

(三)报价得分的计算过程如下:

1.评分价:评分价=报价

2.评分价平均值:所有申请人的评分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分价平均值(若参与评分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申请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分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基准价:选取人设置M、N、下浮系数。M可选择0.5、0.6、0.7、0.8、0.9、1.0,N可对应选择0.5、0.4、0.3、0.2、0.1、0,且M+N=1;下浮系数从1%至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为0.8%,等差数列为1.2%、2.0%、2.8%、3.6%、4.4%。选取人将对以上系数进行随机抽取。系数随机抽取完成后,按以下公式计算基准价

M ×最高限价 + N ×评分价平均值)×(1-下浮系数)

4.评分价偏差率:偏差率=100% ×(申请人评分价-基准价/基准价

5.评分价得分:

1)如果申请人的评分价>评分基准价,则评分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申请人的评分价≤评分基准价,则评分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2、E2=1;E1是评分价每高于评分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分价每低于评分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报价得分总分为100。

6.评分价平均值、评分基准价、评分价偏差率、评分价得分,均保留4位小数。

六、其他特定要求

本次参与A项目:2025年桥隧涵定期检查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需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琼交规字〔2025〕3号)有关要求参与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代理单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手持签字捺印后的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详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正面正对镜头,同时口述“本人已签收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已经知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的录音录像文件1份(MP4 格式,限50M)和签字捺印后的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纸质原件2份(如携带签字捺印后的复印件,请提供承诺函承诺原件送达时间)并扫描成电子文件(PDF格式,分辨率600dpi以上),在报名结束后,于2025年3月20日8:30分-17:30分提交至我司。
    注:录音录像文件(MP4格式,限50M)和签字捺印后的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电子文件(PDF 格式,分辨率600dpi以上)需放置在同一个U盘中,其载体必须是可以被读取的U盘。

(二)我司确定中标代理单位,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我司将组织对中标代理单位开展清廉谈话,被谈话人员原则上应委派告知书签收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线下一对一的面对面谈话;或告知书签收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线下一对一的面对面谈话的,需参加线上谈话同时授权海南区域负责人必须参加线下一对一的面对面谈话;或告知书签收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线上或线下一对一的面对面谈话的,需授权副总经理级别及以上人员参加线上或线下一对一的面对面谈话同时授权海南区域负责人必须参加线下一对一的面对面谈话。

(三)★若招标代理单位存在告知书明确的违法行为,将不允进入选取环节或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七、递交申请文件

凡有意参加此次选取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3月18日17:3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按照选取人提供的格式(详见附件)进行填写并加盖骑缝章。纸质版申请文件一式壹份,用牛皮纸密封,在封口加盖单位章,并附电子版申请文件壹份,格式须为纸质版盖章pdf扫描件,其载体必须是可以被读取的U盘。纸质、电子版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

提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路首丹商业大厦1单元4层,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898-31903256。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附件1:A项目申请文件格式(1).docx

附件2:B项目申请文件格式(1).docx

附件3: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招标代理单位).docx